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闭幕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杨昊

日期:2022-12-18 1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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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报北京12月17日电(记者 杨昊)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12月17日在北京闭幕。大会认真学习了中共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致民建十二大的贺词,审议批准了郝明金同志代表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和《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选举产生了由201名中央委员组成的新一届中央委员会。


  会议期间举行的民建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由44人组成的第十二届中央常务委员会,郝明金当选主席,秦博勇、孙东生、李世杰、沈金强、孙菊生、洪慧民、张文彤、司马红、程京、解冬当选副主席。


  大会认为,五年来,民建全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共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胜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了积极贡献。


  郝明金在大会闭幕会上指出,民建十二大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的大会。中共中央贺词高度评价了民建的光荣历史,指出民建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强调民建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支重要力量,充分肯定了过去五年民建自身建设取得的新成效和参政履职作出的新贡献,对民建今后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殷切期望。全体代表认真学习讨论中共中央贺词,感到备受鼓舞、倍感振奋,更满怀豪情、充满信心。民建全会要牢记中共中央的重托,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贺词精神,持续推进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在新征程上勇担新的使命任务,续写多党合作的崭新篇章。


  大会要求,民建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的历史洪流之中。要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凝聚团结奋斗的共识;要从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独特优势的高度,汇聚团结奋斗的力量;要从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高度,谱写团结奋斗的新篇章。


  大会号召,民建全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坚定信心、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埋头苦干,奋力开创民建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闭幕会上还宣读了《给光荣离任同志的致敬信》。


  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李世杰主持。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郝明金、辜胜阻、秦博勇、孙东生、陈文华,新当选副主席沈金强、孙菊生、洪慧民、张文彤、司马红、程京、解冬出席闭幕会。


  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名单


  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名单


  主  席:郝明金


  副主席:秦博勇(女)、孙东生、李世杰、沈金强、孙菊生、洪慧民、张文彤、司马红(女)、程京、解冬(女)


  常务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马华东、王舰、方传龙、白重恩、庄文忠、刘炳江、苏华、苏莉(女)、李心(女)、李瑶(女)、李霞(女)、李文海、李忠民、李俊林、杨成长、杨培君、吴志明、陈小平、金桩(蒙古族)、贾晓东、钱学明、倪晋仁、高纪凡、郭蓉(女)、郭彩云(女)、曹武、章晓洪、梁留科、葛建团、曾钫、谢商华(女)、蒙晓灵(女)、赖明勇


  郝明金同志简历


  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  郝明金,男,汉族,1956年12月生,山东嘉祥人,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2004年2月加入民建。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中华职业教育社理事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1971—1974年  山东省菏泽地区邮电局报务员


  1974—1975年  山东省梁山县邮电局报务员


  1975—1978年  山东省菏泽地区邮电局报务员


  1978—1982年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


  1982—1985年  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世界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1987年  山东大学法律系教师


  1987—1992年  山东大学法律系讲师(其间:1989—1990年,美国格兰布林大学进修)


  1992—1992年  山东大学法律系讲师、主任助理


  1992—1993年  山东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主任助理


  1993—1994年  山东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4—1996年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1996—2007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其间:2001—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12月明确为正厅级)


  2007—2007年  民建山东省委主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厅级)


  2007—2008年  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常委、山东省委主委


  2008—2012年  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常委


  2012—2016年  民建中央副主席,监察部副部长


  2016—2017年  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按部长级待遇),监察部副部长(2017年1月免)


  2017—2018年  民建中央主席


  2018年—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


  2019年—  中华职业教育社理事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曾任民建第八届中央委员,第九届中央常委,第十届中央副主席、常务副主席,第十一届中央主席;第九、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勤勉履职 担当作为


  ——访民建中央主席郝明金


  “我将时刻牢记‘三个务必’,心系‘国之大者’,勤勉履职、担当作为,努力谱写新时代民建事业发展新篇章。”再次当选民建中央主席的郝明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过去五年是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的五年,也是民建参政党建设积极推进、履职尽责取得丰硕成果的五年。郝明金介绍,五年来,民建坚守合作初心,深入调查研究,参加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和调研协商座谈会33次,提出建议117条,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报送“直通车”调研报告72件,围绕29个重点专题深入百余地市开展调研。


  郝明金表示,今后五年,民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坚持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双向发力、自身建设与履行职能深度融合,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等重大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扎实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基本职能,为中共中央科学决策、有效施策提供参考。


  “民建将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优势,把履职思路和重点聚焦到中共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扬优势、促创新、补短板,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履行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坚定不移把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更大力量。”郝明金说。(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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