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取消在港澳台学习证明 毕业证可确认学生学历

来源:大公文汇全媒体

日期:2020-11-18 15:03:00

字号

5.jpg


  教育部今日发通知指,将在下年取消《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及《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教育部官网截图)


  国家教育部今日(18日)宣布,将于明年起取消《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及《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未来学生可直接透过港、澳、台院校颁发的录取证明、学位证书,或是毕业证书确定身份及学历。


  教育部发通知指,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在港澳台学生的办事程序,便利在港澳台学习人员在内地的工作和生活,决定取消《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及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于明年1月1日起,将不再受理申请。而于今年12月31前提交的申请会照常受理。另外,有效日期晚于明年1月1日的学习证明依然有效。


  通知又指,《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在港澳台学习人员提供的港澳台院校录取材料、港澳台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港澳台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在港澳台学习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出入境信息、行程票据等确定在港澳台地区学习期限。

责任编辑:张晨悦
服务热线:+86-29-87426369   海联在线,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阅读:0

相关推荐

24小時热点排行

关于我们

© 2024 海联在线

陕ICP备19006396号-1

陕公网安备61010302000471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12377

关注我们

扫描二维码
关注海联在线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海联在线新浪微博

扫描二维码
关注海联在线抖音短视频

扫描二维码
关注海联在线微信视频号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