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 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日期:2021-06-10 09:17:38
在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后,近日国务院又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这两次会议聚焦的重点都是要更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让各级政府切实为广大市场主体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
今年以来,党中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创新实施宏观政策,经济总体延续稳定恢复和向好态势。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要继续抓住窗口期,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不失时机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其中,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市场主体进一步恢复元气,通过固本培元、稳定预期,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仅对当下稳住就业和经济基本盘形成有力支撑,也为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要切实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起来,就必须把困扰市场主体的各种痛点难点作为发力点,最大力度地减少对市场的各种不当干预,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放权赋能,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效率,让市场主体敢于创新发展,让人民群众敢于创业奋斗。
此次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强调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将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目标,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在市场化方面力行简政之道,破除束缚企业发展的不合理障碍,用制度和技术办法让市场主体依规办事不求人成为常态。在法治化方面,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法规体系,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国际化方面,加强与相关国际通行规则对接,推动更高标准更大力度的制度型开放。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同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不久的将来建立起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有望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充分释放制度改革的红利,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深化“放管服”改革,最终目的是给所有市场主体放权放得更活、监管更有序更公平、服务更到位更有效,但本质上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自我革命。各级政府要有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更宽视野、更高站位、更大担当。新发展阶段是一个动态、积极有为、始终洋溢着蓬勃生机活力的过程,我们需要构建一个高标准市场体系来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准确把握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就是要以问题为导向,市场主体有所求,政府必须有所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